“12岁残疾女孩称被三人强奸,未立案”,官方:3人被批捕,纪委监委介入调查
近日,“甘肃临夏12岁残疾女孩自述被三人强奸,报案后未立案”一事引发公众关注。
6月3日,临夏州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,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。
12岁残疾女孩称被三名男子强奸
警方两次决定不予立案
5月30日,据天目新闻报道,记者关注到一封关于“12岁残疾少女燕燕(化名)被三名男子骗往甘肃临夏强奸”的举报信。
举报人马先生告诉记者,燕燕是他的侄女,幼时遭母亲抛弃,父亲常年患病,所以主要由他代为抚养照顾。
马先生提供的举报信显示,2021年7月30日,燕燕被在网上认识的三名男子以“到公园游玩”为由,从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哄骗到临夏市,后遭强奸。
马先生说:“事情发生后,燕燕曾有过自杀行为,目前无法正常上学。”
举报信中称,燕燕的家属报案后,三名男子由临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带回讯问。但是,2021年8月6日,临夏市公安局出具《不予立案通知书》称,针对马某某报案称被强奸一案,该局经审查后认为,无犯罪事实发生,决定不予立案。
燕燕家属对此并不认可,申请了复议。
2021年9月3日,临夏市公安局出具的《刑事复议决定书》称,经审查,认为此前该局作出的《不予立案决定书》认定的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、依据准确、程序合法,决定维持原决定。
随后,燕燕家属继续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。
2021年11月17日,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《刑事复核决定书》称,经审查,认为此前临夏市公安局作出的《刑事复议决定书》认定的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决定撤销。
马先生表示,家属与相关单位反复沟通,并配合带着燕燕前往医院做了精神鉴定。2022年初,他们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,该案以“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”予以立案,但案件移交至临夏市检察院后,检察院认为该案不构成犯罪,决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,并办理了取保候审。
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
5月31日凌晨,临夏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勇告诉天目新闻记者,该案正在全面核查中,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,不方便在信息中详细回复。
同日12时许,“临夏发布”就“临夏12岁残疾女孩自述被三人强奸,报案后未立案”一事发布情况通报。通报称,临夏州已成立联合调查组,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,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通报发布后,举报人马先生说,自己也是从情况通报中了解到成立了调查组,此前官方并未跟家属沟通过此事。他还表示,截至当时,当地残联、妇联等相关部门均未主动对燕燕进行过后续安抚工作。
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
纪委监委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
6月3日中午,临夏州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,针对网民反映“临夏12岁残疾女孩自述被三人强奸,报案后未立案”相关情况,5月31日,临夏市公安局对涉嫌强奸犯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,6月3日,临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临夏州、市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,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。
来源|@天目新闻、临夏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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